永委字〔2009〕05号
中共永安乡委 永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和后进整顿活动的
实施意见
各村两委:
根据我市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乡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基层组织中开展示范村创建和后进村整顿活动(以下简称“示范整顿”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坚持创建、整顿两手抓,到2009年底,全乡基层组织中10%左右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 10%左右的后进村得到整顿转化,夯实科学发展基层基础,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面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中的主导性作用,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方法步骤
“示范整顿”活动从2009年5月份开始,到2009年12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调研,制定方案(5月上旬-6月上旬)。深入基层,摸清村基本现状,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筛选10%左右基础较为扎实、条件较好的村进行示范创建,10%左右存在“班子软弱涣散、干群关系紧张、集体经济薄弱、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面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后进村进行整顿转化。要根据创建、整顿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限和责任,提出具体措施,尤其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面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工作方案要于6月5日前报乡委组织办公室备案。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进(6月中旬-10月上旬)。各村要抽调力量成立工作组,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创建整顿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督办检查,对已经形成的规范措施,要跟踪办理,狠抓落实;对其中不到位的环节和新出现的问题,要因情施策,对症下药,切实解决。
(三)自查自评,建章立制(10月中旬-11月中旬)。各村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要按照整体推进、制度配套的思路,把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清理和修改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制约基层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一批推动基层组织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工作总结以及建章立制情况要于11月15日前报乡委组织办公室备案。
(四)公开测评,考核验收(11月下旬-12月底)。活动结束后,要对各村创建整顿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以群众评议为主,采取座谈访谈、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同时,乡委将组织人员成立考核验收组,严格对照考核评分标准结合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创建活动进行验收。考核采用百分制,得分85分以上的达标,届时将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把“示范整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做到支部书记亲自抓、主动抓,村委主任具体抓、深入抓,抓出成效、抓出典型。各驻村指导员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经常进村入户,积极指导协助所驻村村“两委”开展创建、整顿活动。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具体责任人,要严格对照创建、整顿考核内容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示范整顿”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因地制宜,确保进度。在坚持活动总体要求和步骤安排的前提下,要结合各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设计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活动载体,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整顿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村在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把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作为创建、整顿工作的主线,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加强指导,帮助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遇到具体的政策性或关键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投身活动的积极性。要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后进整顿和社会面管理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让不同基础和条件的村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而导致工作被动的反面典型,将予以通报。
中共永安乡委
永安乡人民政府
200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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